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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感謝好友們的關心,老公的傷勢目前已經好很多,再多休養一週應該會痊癒,也感謝幾位朋友的建議,讓一點頭緒都沒有的我們有了許多方向。

現在來為大家一一做個解釋與說明,請大家放心。


●事發當時實況

先跟大家說明詳細的狀況,事情是在12/13發生,我們一家三口與老妹共騎乘2台摩托車到台中水湳經貿園區參觀資訊展,軒與老妹共乘一台車,逛完資訊展後,離開現場的時,軒一度還不肯坐上老妹的摩托車,在我的堅持下,軒跟老妹先離開,我們跟在後頭。

騎車的當時,我跟老公一直直行往出口的方向離開,左方突然有一台車從停車的位置駛出,我們看到對方時,距離約10公尺,車速不快,但煞車不及,而對方開出車位時,完全沒有停下來,車子與摩托車就這樣直接撞上,車子撞上後,並沒有馬上剎車,在往前推擠的狀況下,摩托車直接將對方車子的前保桿連根拔起。

事情發生後,我方摩托車油箱凹陷與漏油,老公受傷,對方則是車體前保桿損毀,當下先維持現場,立即打電話報警處理,結果警方只有拍照與畫圖做記錄,沒有做現場筆錄與蒐證,警方當時說明,事發地點是停車場,並非一般的道路,因此無法做判定,往後我們若是要申請理賠,可以跟派出所調閱資料,並請我們自己私下和解。

當時摩托車正在漏油,警察先生做完記錄後,一起把車牽起來,交代一下就離開了,對方則是連絡保險公司,並把自己毀損的前保桿整個拿到資訊展旁丟棄,老公受傷無法騎車,我連絡機車行來協助我們離開現場。

離開前老公問對方是否願意一同到醫院去,對方立即拒絕,並委由保險公司與我們談話,等後續開立驗傷單與機車維修估價後再連絡商談和解的事宜。


●就醫傷勢狀況

事發當天是星期日,沒有診所可以就醫,我們到鄰近的地區醫院看診,所幸車速不快,老公傷勢輕傷,沒有骨折的狀況,西醫檢查外傷,內傷的部分,就等明天到中醫就診。

老公的肩膀與手臂挫傷、手腕扭傷、腳背有外傷與扭傷、大腿外傷瘀青,第一天行動不便請假在家休養。


●車損送修狀況

事發當時漏油,油箱凹陷無法板回,龍頭歪掉走位,啟動開關毀損,離合器換檔不順。


●雙方連絡事宜

12/15下午,對方打來詢問車損事宜,言下之意透露希望財損能均攤的要求,並連絡保險公司至機車行查看車損狀況,且要求機車行開立估價單。

12/19下午,我方主動聯絡商談和解事宜,老公很有誠意與對方和解,而對方卻談到「我方車速很快」、「偏離車道」,車速過快的話,我想我飛出去的傷勢與老公擦撞的傷勢應該都不輕,再來停車場沒有畫線,並沒有偏離車道的說法與依據,談到要賠對方多少時,對方卻說「車子的保險費很貴」、「不知前保桿零件也得花錢」,這前保桿也是對方自己拿去丟掉的,若是留著也許就不會修這麼多錢了。

對方在電話中透露希望我們出險的保險金拿出來支付他們的維修費,老公頻頻詢問需要多少,對方遲遲不肯開口,顧左右而言他,要求對方面談時,對方卻說要在電話中商談後,雙方再約出來一次和解,最後等確定車損與醫療費用後再談。

過了1個小時後,對方傳簡訊來告知,簡訊之意是請我們「自行聯絡他的保險業務約時間」,等確定和解時間後再出來談。


●後續處理方向

對方的誠意欠佳,並且不太願意主動聯絡,頻頻要我們直接跟保險員談,事發到現在一點歉意都沒有,並推卸責任,把過失都推到我們身上。

根據調解專家與律師的建議,加上好友的經驗分享,我們決定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與毀損的告訴,之後要和解的話,也會約在派出所談,若談判破裂,就直接上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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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雪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