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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疑惑為什麼我拍的是箱子不是信誼小太陽的教材嗎?因為我實在不想觸景傷情....

這件事情是從8月底開始,我與BBH的這位媽咪購買信誼小太陽12期的書與DVD,二手價是1000元,約定在9月中會轉帳給她,9月23日轉帳給這位媽咪,在9月28日收到物品,這是一個非常平常的交易,如果這中間什麼事情都沒發生,就是一個HAPPY ENDING,無奈的是,收到當天,包裹內的DVD少了11片,最扯的是便利箱完全沒有封箱,寄件竟然沒有用膠帶封好,這位BBH的媽咪就這樣送去郵局寄件,而收件的郵局也很扯,竟然沒有提醒她要封箱,看相片能得知,完全沒有任何膠帶的痕跡,看有多誇張!箱子跟新的一樣耶!

 

 

所以我收到的內容物,只剩下12本書與1片DVD,當下我馬上聯絡這位媽咪,她請我跟郵局聯絡,她自己再問問看台北那裡的郵局,我打去跟台中郵局聯絡,郵局的人非常積極處理,先幫我收回包裹秤重,原本2.2公斤的包裹,變成了1.8公斤,內容的確有少,郵局說要到下週一才能回覆,他們會請台北的郵局幫忙尋找貨物。

等了一個禮拜,郵局的人在9/28打電話跟我聯繫,並跟我詢問寄件人的電話,要與這位媽咪聯絡,郵局跟我先後打電話給她,剛開始不接,到後來接起來,郵差電話講到一半還掛斷,再打給她又不接了,於是郵局詢問若要補償DVD,這些物品的價值是多少,我告訴郵差,信誼小太陽這套的價值是4500元,郵差就去跟信誼洽詢,由於信誼一片DVD最便宜只能賣200元,而且2006年版的DVD已經不齊全了,因此跟我商量做部分補償,允諾以後,郵差隔天就送來700元的現金給我簽收,郵局的責任就告了一段落。

然而BBH的媽咪整整一個禮拜都沒有跟我聯絡,一點消息都沒有,照理說賣給別人東西,物品遺失了就是賣家的責任,整件事情雖然是一個意外,但令人氣憤的是賣出物品的媽咪一點責任感都沒有,收到郵局補償的現金後,我決定化被動為主動,直接打電話給她,沒想到這位媽咪說:「東西寄丟是郵局的責任,而且郵局也補償妳了。」我告訴這位媽咪補償的金額以及未封箱問題,這位媽咪還推卸責任的說:「一直以來我寄東西都沒有封箱過,都是郵局的人幫我黏的。」意思擺明了就是不關她的事,我就提出補償差額的意見,這媽咪叫我直接寄回來,她就會退錢,然後馬上就掛斷了,整個態度都很差。

郵局補償700元,差300元是這位賣家媽咪應該補償的差額,而我寄回這個包裹必須花70元,整件事情,我是最無辜的受害者,買了東西沒保障就算了,還得花時間東奔西跑,花電話錢去聯絡事情,這位媽咪在昨天退了300元給我,照理來說,應該要連我寄回的運費都得退還我,我也在包裹內寫上了退300+70(運費),這位媽咪卻很惡意的只退差額給我,真是非常差勁,一個當了母親的人,竟然可以這麼不負責任,以後要怎麼教育下一代呢?

在這裡跟大家宣導,當賣家的人,寄件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內容物,並且在寄出時要包裝妥當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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