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在1歲前,尚未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見,也無法理解父母的話,此時親子之間會存在很多緊張的狀況,父母甚至不知道怎麼與孩子溝通,孩子也不明白父母到底要怎樣,因此在孩子出現錯誤行為時,無法使用正向的方式去管教孩子的行為時,1歲後就會開始出現脫軌的狀況,因此父母必須使用一個非常有效且簡單易懂的方法,讓孩子能及時明白自己的錯誤,進而修正自己的行為。

0-1歲的孩子,有很多行為都必須修正,而且要在發生時立即介入,因為不懂,所以要教,這是父母的責任,孩子對錯的認知,不是一兩天就可以建立完成,有許多老一輩的人會認為「長大再教」或是「以後就懂」,這是非常大的錯誤觀念,要建立良好的規範與是非對錯的辨別,都是要從小開始教起,觀念很簡單,但實行的方式就是一門學問。

1歲後的孩子,會漸漸的建立因果關係的概念,父母要教養孩子,就要讓孩子知道種什麼因,會得什麼果的道理,同時也是要建立獎懲規則的開始,「掌心教育」是源自於教養軒的方式,也是經過修正數次後,最有效也最快速的方法。

掌心顧名思義就是用掌握孩子日常的規範,讓孩子從痛與限制中,知道自己的錯,然後修正自己的行為,手是最容易取得的工具,也是傷害最低的管道,但也會傷害到孩子對父母的信任感,因此怎麼拿捏與控制,就是父母要學習的重點,否則手會淪為父母發洩情緒的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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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掌心教育的運用原則

1.父母必須在冷靜的情緒下執行,避免使用時傷害到孩子。

2.糾正孩子的方式不得更換,避免教養無一致性而失效。

3.已經執行其它種糾正方式,除非完全停止後再換,否則也不要任意更換。

4.痛與限制的感受,不一定是用打的,而是讓孩子能馬上瞭解的方式,並以痛或限制使孩子記憶,並即刻轉移孩子的注意力,並配合一個口令,有效達到制約孩子行為的效果。

5.口令可以是一個單音或簡單的句子,像是一般的亂摸或亂動我會說「欸」或「嘖」,另外還有可以告訴孩子現在在做甚麼事或是目前拿的事什麼物品,如果做的事情很危險就要直接說「不可以」,如果做的事是孩子可以修正的,就告知孩子應該怎麼做,例如:換尿布亂翻,就說「換尿布要躺好」。

6.已經糾正過的行為,面對孩子依舊要反覆耐心的持續糾正到做對為止。

7.孩子停止錯誤的行為後,再用實際的動作教導孩子應該怎麼做,並與孩子正向的簡述原因。

8.執行時父母的表情必須嚴肅,口氣必須嚴謹,不得嘻嘻哈哈,或是用慈愛的笑容來執行。

分享我曾看過案例,我帶軒去百貨公司的遊戲區玩耍,裡面有一位男孩的年齡約2歲,他在遊戲區霸佔玩具,推開與踢走要使用的小孩,母親見到馬上過去,帶著和緩的語氣與微笑糾正男孩的行為,說完後再拉出男孩的手心,輕輕的拍一下說:「不可以喔!」只見這個男孩根本不理會母親的柔性勸導,依舊做出錯誤的行為;母親再拉回男孩糾正第二次,一樣用著和緩的語氣跟男孩說:「再這樣就要回家了。」然後輕拍男孩的屁股一下,男孩依舊故我,錯誤的行為出現了第三次、第四次、第五次,母親只能氣急敗壞抓著孩子制止他妨礙別人,沒有任何回家的動作,直到男孩哭著說:「不要。」母親才帶著男孩離開遊戲區。

上面這個例子,是在告訴父母教養一致且說到做到的原則,使用不符合情緒本質的語氣和表情勸導,孩子不會體會父母與他人的心情,永遠學不會同理別人,更無法理解父母生氣的情緒,亦無法體認到自己正在做錯誤的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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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掌心教育「痛」的運用

1.痛可以利用肌肉處去刺激感覺,手是捏虎口下方的肌肉位置,臉是捏鼻子、彈耳朵或臉頰,腳是整個大腿內側部位捏著施力往下壓(跨下兩邊)、及捏膝蓋上方兩側接近大腿的肌肉連接處,力道要夠,而且錯一次執行一次,如果還是持續做錯,則執行到孩子做對為止

 2.錯誤的行為是從哪個地方做的,就從哪個部位執行,例如:孩子用腳踢人,那就執行腳的部位;孩子用手亂拿物品,那就執行手的部位,位置一樣,方式可以變化,讓孩子捉摸不透,就不容易被識破而讓方法失效。

3.掌心教育「痛」的執行方式,首先在孩子出現錯誤行為時,必須用實際的行動教孩子做正確的事,並給予正向的警告,或是使用轉移注意力的方法讓孩子停止錯誤的行為,若警告無效或轉移注意力失敗之後,就執行一次,只能執行一次的原因,則是避免孩子把焦點放在被打而非做錯,「痛」的執行,口令與動作必須一起出現。

《警告無效實例》軒在吃飯時頻頻拍媽媽手上的湯匙,這時媽媽拉著軒的手,並告訴軒:「手放在桌上。」結果軒不聽話,還是要拍湯匙,這時媽媽就用力抓住軒的手,用力捏虎口的位置,然後把手放回到桌上,馬上跟軒正向的說:「手放桌上。」這時通常軒會哭鬧一會兒,等軒停止哭鬧後,再跟他說:「現在正在吃飯,你的手要放在桌上。」

《轉移注意力失敗實例》軒在玩耍的時間,爬到電腦桌旁拉著電線,這時媽媽可以拿著別的聲光玩具,一邊呼喚軒,一邊自己假裝玩得很高興,但是軒只回頭看了一下,還是繼續玩電線,此時媽媽就要抓住軒的手,用力捏虎口的位置,並大聲的告訴軒說:「電線不可以玩。」軒會因為痛而哭一會兒,等軒停止哭鬧後,再跟他說:「電線很危險,不可以玩,你只能玩你的玩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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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掌心教育「限制」的運用

1.限制是制止孩子行為的方法,可以緊握手腕、固定雙手、抓住腳踝、固定雙腳、固定頭部、抓住肩膀、壓住肩膀等限制孩子行動與行為的方式。

2.「限制」是在沒有警告與轉移注意力的狀況下,直接執行,以父母可以直接執行的方便性為主,沒有犯錯行為位置的限制,適用於堅持性低、已經糾正過的行為、1歲以上的孩子。

3.掌心教育「限制」的執行方式,在孩子出現錯誤行為時,直接執行,口令與動作必須一起出現,並且限制的停留時間必須超過1分鐘,才能達到記憶的效果。

《限制運用實例》軒在換尿布的時候,正躺翻成趴,之前有捏過軒的大腿內側糾正過這樣的行為,因此就直接把軒翻回來,然後抓住軒的肩膀,並直接嚴肅的跟軒說:「換尿布要躺好。」並緊抓住1分鐘,並且等軒停止哭泣後再放開,然後告訴軒:「換尿布的時候要乖乖躺好,換一下就好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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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掌心教育的收尾

在掌心教育的執行下,孩子若能學會做正確的事,父母要大方的稱讚孩子,讓孩子能在父母的鼓勵下,持續延長良好的行為。

孩子的年齡越大,掌心教育的使用次數就要遞減,因為孩子會有模仿能力,孩子在1歲後會模仿大人的行為,此時可以把「痛」的執行減少,增加「限制」的執行,以減少孩子出現偏差行為。

孩子從1歲開始,會發展出因果關係的連結,孩子會知道會對他執行掌心教育的人是誰,孩子就會學習在執行者背後犯下錯誤的行為,往往父母會無法即時發現孩子的錯誤行為,但父母不需要急於糾正,此時就要開始讓孩子學習承擔自己做錯事的後果,父母可以開始進行「後果承擔法」與「冷靜訓練法」來讓孩子學習檢討自己,並修正自己的錯誤,真正把對與錯內化到他的認知內。

等到孩子到了2歲後,大人說的話全部都能懂了,孩子的溝通能力會越來越強,此時掌心教育即可開始準備退休了,父母就要開始配合「約定自制法」來讓孩子學習控制自己的行為與情緒。

延伸閱讀冷靜訓練法後果承擔法約定自制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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